自贸区扩容引领开放红利 广东试验区酝酿增面积

21.06.2017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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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自贸试验区创新开放红利将在更大范围内释放。《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获悉,继上海和天津自贸试验区扩容之后,广东自贸试验区也在探索扩大创新区域范围的可行性。在自贸试验区自身谋求扩容的同时,更大范围的“扩容”即自贸试验区复制推广也迎来新进展:自贸试验区第三批可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已在酝酿中,地方层面已经启动申报送审。

  记者了解到,在国家编制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的契机下,有专家建议广东自贸试验区可进行扩容:尝试在前海深港合作区的区域范围上纳入蛇口区块、宝安中心区、大铲湾港区、孖洲岛及大小铲岛区域、大空港地区的部分面积,并进一步提升深港合作能级。在横琴片区的区域范围内纳入珠海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十字门商务区北片区等区域。

  业内人士指出,扩容将有助于广东突破片区有限土地资源的限制,进一步深化与港澳的合作,推进粤港澳贸易自由化。广东自贸试验区挂牌两年多来,已经释放出不少开放红利:广东省海关数据显示,2016年广东自贸试验区外贸进出口7751.2亿元,同比增长1.2%,贸易规模呈现小幅上升趋势。若以2015年为100分计算,2016年广东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总指数为108.32,较基期提升8.32个百分点。

  贸易便利化水平显著提高,各项指标结果全面提升。

  不过,“目前扩容只是初步设想,广东、天津、福建三个自贸试验区设立之初,批准的面积基本相等,因此广东要扩容,还是有一定难度。”业内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此前,上海和天津自贸试验区均有扩容。2015年4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正式揭牌,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片区、张江高科技片区三大片区正式纳入上海自贸区。

  而天津则是通过与河北签署合作协议的方式来探索达到“扩容”的效果。今年3月,天津滨海新区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正式签署深化区域合作协议。两地将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格局下,围绕各自优势推进产业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天津自贸区曹妃甸片区申报,实现自贸区政策共享。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认为,广东自贸试验区的扩容有助于广东强化和港澳的合作,增强联动性,但自贸试验区的扩容不宜一刀切,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比如说,像上海、广东这样比较成熟的区域,确实可以通过扩展区域面积来扩大创新和探索。而对一些中西部地区而言,优先要解决的还应该是从无到有的问题,还需要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累经验。”白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除了已设立的自贸试验区谋求自身扩容,记者获悉,自贸区经验即将在更广范围复制推广,我国自贸试验区第三批可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已在酝酿中,地方层面已经启动申报送审。

  事实上,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已经向全国复制推广了多批共114项改革试点经验。以广东自贸试验区为例,迄今一共形成3批共88项改革创新经验向全省复制推广。商务部此前提出的21项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中,一半左右来源于广东。

  此前,《经济参考报》还曾独家报道,今年自贸试验区的复制推广经验将率先在219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广。商务部也表示,要把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经验作为2017年国家级经开区工作的首要任务。

  “预计和前两批相比,第三批经验将更丰富、更接地气,越往后带动作用就应该越大。”白明表示。

  也有专家指出,自贸试验区在投资、贸易、金融、创业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了显著成就。不过,也要注意加强各个片区、各个自贸试验区之间的协同和整合,避免创新过于碎片化。

  不过,白明建议,在不同的自贸试验区之间的协调,还是要尊重经济规律,“一个自贸区成功,自然会有其他地方来学习合作,不要‘拉郎配’,也不要搞概念体系,发展到一定程度,自然产生虹吸效应,带动周边,放眼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