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积极推进自贸区战略 已签署并实施14个自贸协定

21.12.2015  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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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乔继红)随着中韩、中澳自贸协定20日正式生效,中国的自贸区路线图进一步延伸,助推外向型经济迈出新步伐。

  中韩自贸协定是中国迄今对外签署的覆盖议题范围最广、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的自贸协定。双方货物贸易自由化比例均超过税目90%、贸易额85%。而中澳自贸协定是中国与其他国家商签的贸易投资自由化整体水平很高的自贸协定之一。

  至此,中国已签署并实施的自贸协定共14个,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自贸伙伴遍及亚洲、拉美、大洋洲、欧洲等地区。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也是最大的自贸区。自贸区谈判2002年启动,2010年1月正式全面建成,零关税覆盖双方税目的90%至95%。

  2006年10月,中国与智利自贸协定开始实施,这是中国与拉美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

  2007年7月,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协定正式生效。这是继东盟和智利之后中国对外签署的第三个自贸协定,也成为两国关系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2008年4月,中国和新西兰签署自贸协定。这是中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贸协定。

  2009年1月,中国-新加坡自贸协定生效;2010年3月,中国-秘鲁自贸协定开始实施;2011年8月,中国与哥斯达黎加自贸协定生效,这是中国与中美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

  2014年7月,中国-冰岛自贸协定和中国-瑞士自贸协定正式生效。

  此外,14个自贸协定还包括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以及大陆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除了已签署的自贸协定,中国还正在推进9个自贸区谈判。包括《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国-海湾合作委员会自贸区、中国-挪威自贸区、中日韩自贸区、中国-斯里兰卡自贸区和中国-马尔代夫自贸区谈判等。中国还在推进与新加坡的自贸区升级谈判,与巴基斯坦自贸区第二阶段谈判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后续谈判。

  对于未来中国的自贸区战略,中国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总体要求,规划了新的“路线图”。

  意见对中国自贸区建设布局在周边、“一带一路”和全球三个层次做了规划:一是加快构建周边自贸区,力争和所有与中国毗邻的国家和地区建立自贸区;二是积极推进“一带一路”自贸区,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建自贸区,形成“一带一路”大市场;三是逐步形成全球自贸区网络,争取同大部分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大国、主要区域经济集团和部分发达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构建金砖国家大市场、新兴经济体大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大市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