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机尚有阻力“借机生机”推广不易
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已经进入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农民购机的热情需要更多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来满足。近年来,随着有关农机金融政策措施的推出和不断完善,无论是农机抵押贷款还是融资租赁,在全国各地都有一些探索,但也存在一些亟待破解和解决的问题,请看来自安徽省肥东县的调查。
农机抵押贷款如何让农民不再望机兴叹?
午收在即,安徽省肥东县梁园镇东武村的农机手程爱松格外高兴。原来,在当地农机经销商的引荐下,老程购置了一台大马力、具有秸秆粉碎功能的联合收割机,除去中央财政补贴,剩余尾款则向当地银行借贷解决,自己仅仅出了3万元的现金,这给本来资金周转困难、又急需更换新设备开展作业的老程解决了一个大难题。
据了解,新农机具购置抵押贷款是该县部分金融机构今年新推出的一项惠农政策,肥东县湖商村镇银行就是其中的主要机构之一。统计显示,截止4月底,该行在全县已办理农机抵押贷款23例,解决23户农民的124.6万元资金缺口。“贷款流程、手续简化,审批过程短,放贷快,最快可一天放贷,一年还款,随贷随还。”该行客户经理曹震介绍说。
“今年至今,已销售出去70余台大型农机具,30%办理了新机具购置抵押贷款。如果没有这项业务,这些缺乏周转资金的农户只能望‘机’兴叹了。”为老程引荐并担保的农机经销商——肥东县松盛农机公司总经理盛松认为,农机购置抵押贷款不仅减轻了农民的压力,也削弱了经销商所承担的资金风险,增加了公司的农机销售量。
近年来,随着中央扶持“三农”的政策越来越多,金融业支持“三农”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很多金融机构都纷纷向农村地区伸出了橄榄枝。这对于农机行业来说,就像迎来了“及时雨”一样,特别是购买新机具的抵押贷款,不仅解决了农户资金周转问题,同样也帮助金融业拓展了服务领域。
“目前这23户还款结息正常,没有拖欠现象。”曹震说。据了解,目前在肥东县,农机抵押贷款仅针对新购机具且贷款额度不是很大的用户,一般个人购机贷款所需资金在5~6万,由经销商先行摸底,选择优质用户进行借贷,以便有效地控制风险。
然而,金融机构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自有的农机具,申请大额抵押贷款业务却并未开通。据调查,银行方面主要是对此类风险的有效控制有所顾虑。一方面,已购农机的确权、评估、监管的服务平台还不完善,银行在市场化运作过程中,要求贷款必须有明确的抵押和担保。若以这些农机具进行抵押贷款,按照信贷流程和审批条件,肯定是不可以直接放贷的,而必须先给农机购买财产保险再交给银行,同时还要有单位担保,条件可谓是相当复杂和苛刻,融资成本也是大大提高了,让农户和企业都难以接受;另一方面,对于已购农机的抵押贷款方面,政府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农机抵押登记等也还没有明确相关的辅助手段,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此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肥东县湖商村镇银行工作人员将贷款合同送到在田间作业的农机手程爱松手中。
咋让农机融资租赁解决农民无米之炊难题?
日前,肥东县八斗镇的种粮大户钟光道办理了另一种农机融资业务即农机融资租赁。据了解,他是通过安徽国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自己只花了20万元,就买到了一台价值70多万元4机组的粮食烘干机,余款后期是直接付给融资公司,而不是农机经销公司。
“农机租赁真正解决了我们的资金不足问题。因为可以分期付款,期限设定也非常灵活,可以1~2个月,也可以半年甚至一年,我们很欢迎这种方式。”钟光道说。
农机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新型融资手段,主要是出租人(融资租赁机构)将自购的农业机械(由承租人或农民选定),通过一定的形式交由承租人使用农业机械的交易活动。在这个交易活动中,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依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并将农业机械的使用权交给承租人;承租人依照合同支付完所有租金后,即获得农业机械的所有权。
据介绍,针对农机融资租赁,安徽国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专门推出了“惠农宝”保理产品,凡种植户、农业合作社、粮食经销商等主体,在购置农业机械时均可申请“惠农宝”这一惠农业务。农机购买人只需支付设备金额30%的首付款同时签订买卖合同,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就可申请到此项普惠式保理资金,并且还款节奏和相关保证措施可依据农机购买人的实际情况设定,融资租赁的利率也在农户的可接受范围内,以10万元一年期为例,利息和手续费共计5000多元。另外,办理流程也简便,只需经历提交材料、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融资款发放四个环节。
随着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正面临着提质增速加快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大功率、高性能、多功能复式作业机械成为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的首选,仅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仍然无法有效解决广大农户的“无米之炊”难题,融资难、融资贵仍然横亘在很多农民购机梦面前的一道坎。
“通过融资租赁,能有效缓解一些农民的融资难问题,但这项业务目前在推广过程中还存在一定困难,主要是能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等问题。”安徽国元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葛坤说。
据葛坤介绍,农机融资租赁中的农业机械所有权归租赁公司,使用权则属农民或经营主体。但我国很多地区规定,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对象是农业机械的具体使用人。比如肥东县,按照安徽省要求,农机补贴对象设定为县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而农机融资租赁公司购买了农机却不在农机购置补贴当中,享受不了农机补贴的资金。
制图:陈涛
为了能够享受这项惠农政策,一些融资租赁公司选择与经销商合作,融资租赁公司出资购机款的70%,经销商出资30%,农民直接与经销商发生小额借贷关系,让农民享有所有权的同时,融资租赁公司随之也能成为补贴对象。“这额外增加了我们的投资风险。为了规避风险,我们在选择融资租赁对象时也格外慎重,相关资料也严格审核,服务的对象也较少。”葛坤说。
“最好的办法就是将融资租赁公司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这样所有的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也可以为我们农机事业的发展增添很大的助力。同时,在纳入补贴范围后,我们还应注意农机安全生产问题。也就是说,如果农机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有关责任界定也须明确,这样应该更符合国家制定政策的初衷。”合肥市农机局副主任科员吴正东建议说。
(信息来源:16-06-02 农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