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11.04.2017  11:50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京安办函〔2017〕4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对照六个方面的考核内容,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年终考核顺利实施。

  附件: 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pdf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联系人:史洪涛;   联系电话:59958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