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副书记:贯彻实施巡视条例 强化利剑作用

02.09.2015  11:08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重大制度创新。2015年8月3日,中央印发了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巡视条例》)。8月 17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学习贯彻《巡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我们要按照中央部署,认真贯彻《巡视条例》,进一步做好巡视工作,强化巡视利剑作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

   巡视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具体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巡视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了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王岐山同志先后主持召开45次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自觉把党中央的要求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巡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大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震慑作用持续增强。《巡视条例》把巡视实践中逐步形成的重要创新成果加以固化,为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贯彻实施《巡视条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新形势下党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最突出的是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巡视工作定位在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上,巡视震慑遏制作用不断强化,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贯彻实施《巡视条例》,对于巡视工作在定位上再聚焦、内容上再深化、方式上再创新,进一步发现并切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把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凸显出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贯彻实施《巡视条例》,推动依规治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依规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保证,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党的性质、宗旨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必须把执法和执纪贯通起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所有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改进巡视工作,首要的一条就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做到有规在先、抓早抓小。《巡视条例》既是对巡视工作强有力的指导,也是强有力的规范;既是开展巡视的基本依据,也是对被巡视单位的有效约束。贯彻实施《巡视条例》,有利于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强化纪律规矩刚性约束,也有利于规范巡视工作,使巡视组既履行好自己应该履行的职责,又不去干预自己不能干预的事情,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巡视。

  贯彻实施《巡视条例》,强化党内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权力一旦离开监督就容易出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党中央要求,不断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巡视的力度、强度和效果大幅提升,巡视成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这次修订的《巡视条例》明确要求中央和省区市党委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监督,着力发现违反“六大纪律”等方面问题,正是为了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贯彻实施《巡视条例》,可以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权威性、威慑性、实效性,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完善党内监督机制,提升党内监督效果,推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