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宅基地建房被拆 村委会售地被诉协议无效

20.05.2015  22:22
  张先生经人介绍购买了位于大兴区某村的宅基地,建房后不久,当地政府以该房屋系违法建设予以强行拆除。近日,张先生将村委会起诉至大兴法院。

  张先生诉称,2013年经中间人介绍,张先生与某村村委会签订“宅基地使用协议书”,双方约定张先生向村委会购买宅基地,并享受村民待遇。此后,张先生分三次支付购地款共计42万元,并在该宅基地上建房,花费40万元。2014年12月,当地政府以违章建筑为由将张先生所建房屋强行拆除。

  张先生认为,其在购买宅基地时,村委会承诺手续合法,后得知双方签订的协议时无效合同。故起诉要求确认其与村委会签订的“宅基地使用协议书”无效,村委会返还购地款42万元,并赔偿建房损失4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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