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洪大用:完善贫困治理体系 推进贫困治理现代化

09.10.2017  12:16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开发工作不仅大规模、大幅度、高速度地改善了广大农村居民的生活状况,而且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减贫数量占到全球七成以上,赢得举世瞩目,收获广泛好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扶贫工作注入了新动力,提出了新要求,开启了新征程,持续推动着中国贫困治理现代化。而中国贫困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就是完善贫困治理体系,提升贫困治理能力。

充分凝聚脱贫攻坚的政治共识。消除贫困事关保障全体人民的基本权利和福祉,体现了底线思维。习近平总书记从政治高度深刻阐述了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在扶贫的路上,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家庭,丢下一个贫困群众。”“我们不能一边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另一边还有几千万人口的生活水平处在扶贫标准线以下,这既影响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满意度,也影响国际社会对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认可度。”在此意义上,扶贫工作不是一般性的民生工作、经济工作,而是关乎我们道路与命运的重大政治任务。党中央把贫困人口脱贫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作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基本遵循,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赢得了全党全国人民的高度认同和支持,在全国范围全面打响了脱贫攻坚战。近年来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为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坚持促进发展与扶贫的良性互动。发展,特别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是解决贫困问题的重要基础和基本路径。消除贫困的努力也会为发展创造新的机会、动力与条件。在发展中扶贫,在扶贫中发展,体现了发展与扶贫的良性互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的总办法。”“欠发达地区和发达地区一样,都要努力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不能‘捡进篮子都是菜’。”在此,习近平总书记充分强调了发展的人民性和包容性,特别关注让贫困者能够从发展进程中真正获益,而不是被排斥在外。应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减贫取得的巨大成就是与长期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密不可分的。与此同时,扎实推进扶贫工作也有利于保障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在数十年经济快速增长的基础上,我国在整体上已经迈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距离高收入国家尚有差距。在此阶段,我们可能面临两种前景:一是持续发展成为发达国家,二是徘徊不前掉入“中等收入陷阱”。这当中,关键的影响因素就是经济社会能否实现成功转型,而避免贫富差距过大乃至对立则是促进经济社会成功转型的底线。如果贫富差距过大,社会上依然存在着大规模的贫困人群,那么不仅会导致内需不足、增长乏力的问题,而且会削弱经济增长的社会认同,恶化经济增长的社会环境。因此,深入推进扶贫工作也是扩大有效需求、增进社会团结、优化经济空间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发展和民生进一步良性互动、相得益彰的基本前提。

着眼于国家治理与贫困治理的协同推进。贫困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水平影响和制约着贫困治理现代化的水平。归根结底,贫困是具有社会性的,是社会的产物。解决贫困问题要以优化社会环境为基础和前提。在此意义上,没有国家治理现代化,就不可能有贫困治理现代化。反过来,贫困治理现代化无疑也将直接减轻国家治理的压力,促进和改善国家治理,并在特定方面体现着、丰富着、推动着国家治理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治理与贫困治理呈现出协同联动、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一方面,我们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强了包括就业、教育、医疗、文化、住房在内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编织了兜住人民基本生活的安全网,增进了社会团结,提升了国家应对各种挑战的能力,包括应对贫困挑战的能力,为从源头上治理贫困、从根本上遏制贫困和从整体上解决贫困奠定了重要基础,从而减轻了贫困治理的系统性压力,加快了脱贫攻坚进程。另一方面,贫困治理的过程,也是一个社会再动员、再组织和再塑造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贫困群众获得实惠,基层党员更加活跃,基层党组织更加强化,基层社区的能力得以加强,社会成员的协作得以推进,干部素质进一步提升,各种治理的体制机制得以完善,从而进一步巩固了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强化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直接促进了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和治理能力的提升。

着力于贫困治理体系自身的持续完善。概括而言,在实践基础上,我国贫困治理现代化呈现出若干趋势:一是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体居民的、科学规范有效的贫困监测和预警体系。这里包括贫困指标的设定、监测网络建设、数据采集分析和预报等内容。我们在针对国家重点贫困县的贫困监测方面已经开展了很多工作,今后应继续加强和改进对非贫困县、城市地区的监测工作。二是逐步完善贫困响应机制,保证能够到户、到人地准确了解贫困状况和脱贫需求,建档立卡,启动扶贫工作。要尤其注重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社区建设,发挥基层政府和民间组织作用。三是完善资源筹集和传递机制。我国多年来的扶贫开发已经形成了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的大扶贫工作格局,注重调动各个层级、各个方面的力量,筹集贫困者所需要的多样化资源,这是很好的基础。今后应更加注重完善资源传递机制,提高资源传递效率。四是加强内生动力培育机制。摆脱贫困需要贫困者、贫困家庭、贫困社区自身的积极努力,单靠外部帮扶是不行的。在此尤其要注意能够提升贫困者、贫困家庭、贫困社区素质能力与积极性的各项制度建设,高度重视教育脱贫,扭住教育这个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实现扶贫扶志(智)相结合、输血造血相结合、物质资本积累与人力资本提升相结合、公共基础设施与个人经济机会相结合。五是完善扶贫监督与评估机制,保障扶贫资源能够有效传递、合理分配并发挥作用。特别是加强对各类扶贫主体的监督检查,完善第三方评估,科学评估扶贫效果,促进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六是提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能力,这是贫困治理的核心能力。特别是致力于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进一步发挥包括社会工作者在内的多种专业人员的作用,促进信息公开,实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基本要求,切实提高扶贫实效。

总而言之,在中华民族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进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创造了发展中国家快速实现现代化的丰富经验,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也为增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福祉作出了重要贡献。毫无疑问,中国贫困治理现代化的方向、思想和实践,是中国道路、中国经验和中国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推进贫困治理现代化,一定会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中的硬仗”,一定会使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尽管贫困现象具有客观性、社会性、复杂性、长期性,但是,我们同样坚信,迈向现代化的贫困治理能够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贫困挑战,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并为世界减贫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洪大用,系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原文刊于《光明日报》2017年10月09日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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