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部署深入开展采暖季劣质煤专项整治工作

13.01.2016  17:52
      为落实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部署,贯彻实施《北京市农村地区劣质民用燃煤治理工作方案》,深入开展采暖季劣质煤专项整治工作,1月13日,市质监局召开煤炭质量监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质监局副局长陈言楷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局稽查总队,各区质监局、分局主管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全面排查煤炭生产加工企业责任落实,结合市发改委煤炭经营企业备案信息,检查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抽取样品、查验质量、宣贯标准,指出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要全覆盖式检查固定场所有照销售煤炭企业,结合各区政府散煤治理工作安排,突出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发现、突出风险防控,全面检查各类煤场、销售点、个体经营户等煤炭销售企业,及时通报、移送煤炭质量违法行为;要加大煤炭使用单位监督抽查,严格执行煤炭质量监督抽查计划,针对采暖季使用量较大的煤炭使用单位,加大监督抽查频次,督促落实进货验收制度,增强标准意识、责任意识;要开展煤炭质量状况调查,主动向当地区政府报告,协调推动新农办等“减煤换煤”主管部门,协同配合乡镇、街道,选取一定比例已实施优质煤替代的村、社区开展质量调查,发动村委会、居委会进行煤炭抽样、送样,统筹安排煤炭检验,了解煤炭质量状况及存在问题;要开展明察暗访和联合执法,强化源头治理,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加强对煤炭生产加工企业的稽查检查;要协调环保、新农办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宣传力度,公开曝光违法行为,促进社会共治。         陈言楷副局长要求,各单位要主动作为,重在发现问题。主动协调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充分发挥三级监管网络作用,协同推动村、社区留样检测,深入下去、行动起来,调查了解煤炭质量状况及存在问题;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按照市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部署和市质监局有关要求,持续加强生产、销售、使用单位监督检查,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的程序移送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统筹落实区政府、市质监局工作部署,与本单位工作计划有机结合,主管领导主动协调,调配力量、安排工作,组织联合执法、检验检测,做好协同配合;要及时报送信息。加强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努力克服困难,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市局产品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