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强化煤炭加工供应企业质量监督工作

17.11.2016  03:33
        2016年,市质监局贯彻落实《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2016年工作措施》、《2016年北京市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工作实施方案》、《北京市大气污染执法年行动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煤炭质量监督,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在质量监督工作中,市质监局加大了监督抽查力度与频次。根据煤炭生产加工季节性特点,上半年每月抽查一次,下半年每周抽查一次。截至目前,全市质监部门共开展执法检查2962人次,检查煤炭生产加工企业1481家次;组织煤炭质量监督抽查1048批次,不合格检出率3%;立案查处煤炭质量违法案件42起,处罚金额48万余元。开展“减煤换煤”村镇留取煤炭样品的末端留样检测,9月以来共完成294批次,不合格7批次。从抽查检查情况看,全市生产领域的煤炭产品质量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质量总体平稳可控。联合组织了“减煤换煤”优质煤供应企业考核评查。9月至10月,会同市新农办、市环保局组织相关专家对2016-2017年采暖季各区选定的“减煤换煤”优质煤定点供应企业共计32家进行考核评查,实地核查企业资格资质、环保措施落实、生产经营、质量控制及售后服务共5个方面17项内容,逐项检查打分、综合分析评价,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其中,河北省10家企业,天津市2家企业,按照京津冀煤炭质量监督协同监管工作方案,会同当地质监部门进行现场评查打分和抽样监测。推动建立了煤炭产品追溯制度。督促指导优质煤供应企业推进民用煤炭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快实现煤炭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加快配套煤炭产品追溯信息平台建设,目前注册上线企业32家,初步实现煤炭产品质量在线监测。         下一步,市质监局将继续加强煤炭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推进民用煤炭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督促“减煤换煤”优质煤供应企业落实质量责任。         (市局产品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