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加强对地方标准管理,确保地方标准有效性,市质监局于2014年7月启动北京市地方标准复审工作,近日,复审结果已初步形成,现正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共计复审地方标准117项,其中拟废止5项,需要修订24项,继续有效88项。征求意见将于本月底截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实施条例规定,标准实施后,标准的归口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以确认现行标准继续有效或者予以修订、废止。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本次复审中,市质监局确定了复审分工方案,明确了复审要求和工作程序。16个行业主管部门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国家政策调整情况、科学技术发展情况、社会需求变化情况、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布情况以及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精心组织,提出了复审建议。
(市局标准化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