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日,市质监局公布地方标准年度复审结果。复审地方标准117项,继续有效88项,修订24项,废止5项。
2014年7月,市质监局启动地方标准年度复审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对2008年发布的现行有效地方标准根据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发布情况、科学技术发展情况、社会需求变化情况、标准实施情况等因素提出复审建议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市质监局局长办公会批准,确定复审结果。
截至目前,北京市现行有效地方标准1148项。对于复审结论为需要修订的地方标准,市质监局将优先安排列入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市局标准化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