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质监局与昆明市质监局签订友好单位协议

15.01.2016  15: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步伐,围绕“抓质量保安全  促发展  强质检”的总体要求,以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全方位的交流合作,更好地服务和促进经济繁荣,1月4日,朝阳区质监局与昆明市质监局开展座谈交流,并签订友好单位协议。两地质监局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当地经济发展情况、本局基本概况、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今后的工作重点。         座谈中,双方签订了友好单位协议。协议明确了宗旨目标、原则要求和协作组织机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互助联动制度和交流研讨制度。今后,朝阳区质监局和昆明市质监局力求通过“服务地区中心工作、保障重大活动安全、提升宏观质量水平、发挥技术基础作用、打造品牌效应、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内部建设”七个方面的协作,建立起互相学习、互通有无、互相借鉴的长效机制,促进共同发展。         (朝阳区质监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