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五部门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快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15.03.2017 19:39
本文来源: 林业网
《通知》指出,一要切实落实市(州)政府主体责任。省政府将继续与各市(州)政府签订年度工程建设责任书,切实落实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市(州)”。各市(州)政府要按照“四到县(市、区)”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加强检查和考核。进一步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二要加快推进工程年度任务实施。充分依托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措施。认真做细做实种苗准备、技术培训、入户摸底、地块调整和认定、面积丈量、任务到户、方案编制、合同签订等基础工作。将任务重点向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倾斜,大力发展后续产业,促进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任务下达后,务必在本年度内全部完成落地到户工作。以秋冬季造林为主的地区当年完成任务要达到80%以上,川西雨季造林地区要在次年雨季全部完成。三要及时兑现政策补助资金。坚持“先验收、再公示、后兑现”的工作程序,认真抓好补助资金兑现工作,加快资金兑现进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要逐地块、逐农户认真组织开展县级检查验收,及时足额兑现补助资金,严格标准,严肃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四要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从任务申报、计划分配、合同签订、作业设计、检查验收、政策兑现、确权发证等环节,加强和规范工程管理,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严肃查处各类损害退耕农户切身利益的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检查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全面检查梳理,并将有关情况报省有关部门。(张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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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2017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