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专员办和局规划院召开目标责任制检查及森林资源管理检查对接会

08.09.2016  10:03
   中国林业网9月8日讯     根据国家林业局《2016年全国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工作方案》和刘东生副局长在部署2016年森林资源管理情况检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9月5日,内蒙古专员办和国家林业局规划院在敖汉旗召开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及森林资源管理检查对接会。内蒙古专员办党组成员、巡视员李国臣,国家林业局规划院总工程师张煜星出席会议。
  会上,检查组学习了《国家林业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六不准》和《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检查十项纪律》,听取了赤峰市政府、敖汉旗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执行情况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汇报。
  张煜星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国家林业局采用“办院”合作方式,将目标责任制检查和林地、林木采伐管理检查进行整合同时检查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二是要维护目标责任制和森林资源管理检查的权威性。三是保障检查的严肃性,检查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检查技术方案,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四是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完成检查任务。检查组小组间要加强协调沟通,保证检查结果准确,同时与被检单位进行协调配合,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李国臣要求:一是要严格执行检查方案,不得随意扩大检查范围和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事,做好检查记录,现地拍好照。充分运用已掌握的卫片信息和材料进行现地核实,坚持实事求是,检查结果经得起检验,保证检查质量。二是严守纪律。必须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六不准》、《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检查十项纪律》,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实行作风和廉政情况反馈表制度,由被检单位对检查人进行作风和廉政情况评定。三是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检查工作要做到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政治安全、廉政安全。四是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要做好由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自查图斑的移交,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要认真组织核查,按时上报核查结果,严禁交由被检旗县进行核查。五是被检单位要按要求提供检查所需的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检查组全体成员、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赤峰市政府、赤峰市林业局、敖汉旗政府、敖汉旗林业局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此次会议。(内蒙古专员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