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专员办(濒管办)联合福建省有关部门开展象牙加工单位和销售场所监督检查

10.01.2018  07:44
   中国林业网1月10日讯     2017年12月31日是国家林业局公告要求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的截止日期。为全面落实有序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的部署,1月2日至3日,国家林业局驻福州专员办与福建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文化厅、省森林公安、省林业执法总队等单位组成监督检查组,对福建境内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的定点加工单位和销售场所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组现场检查了莆田、仙游、福州等地7家定点加工单位和9处定点销售场所。经查,各受检单位都已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象牙定点加工和销售,撤除“象牙指定加工场所”和“象牙制品指定销售场所”标志牌,并按要求进行库存封存或定点存储。
  检查组向企业宣传了国家政策,并要求企业负责人签字承诺不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对企业申请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等事项咨询给予了详细回复,提出建议和要求。检查组同时督促相关企业尽快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变更、注销登记手续。(福州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