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开工资低保遭取消 庭上和解原告获赔万元
16.02.2016 15:36
本文来源: 京报网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李晗)低保户王先生突然被通知取消低保费,原因是他已经工作,而且北京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向税务局申报了工资。王先生很奇怪,称他并没有在该公司上过班。认为该公司冒名开工资,给他造成了经济损失,王先生起诉该公司索赔3万余元。
王先生48岁、无业。他诉称,他从未在被告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上过班,但该公司用他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向税务局申报了2015年9月的工资3456元。原本他因病享受的低保资格被取消,公租房补贴金也减少了。
王先生认为,被告公司的行为给他造成了经济损失,使他的生活非常困难,遂起诉对方,要求对方澄清事实,赔偿损失34560元。
昨天下午,该案在昌平法院开庭审理。王先生本人到庭,被告委托一名代理律师出庭应诉。
被告律师坦言,该公司误录了王先生的个人信息,是工作上的失误,并非刻意冒用他名字申报工资。公司愿意澄清事实,但原告要求的赔偿过高,公司只能在合理范围内赔偿。
被告还出具了王先生2012年6月在某快递公司应聘送餐员时填写的员工入职登记表,和该公司与快递公司的业务转让协议,还出示了该公司一王姓员工的劳动合同书,以证明该公司错录员工信息。
王先生称,从2016年1月起,民政部门取消了他的低保费,降低了他的住房补贴金额。他通过民政部门了解到,只能通过法院打官司,拿到法院胜诉判决或者调解书,才能再次申请低保,手续非常麻烦。
庭审最后,双方达成调解,约定一周内,被告公司按每月710元的低保费,每月418元的补贴费共赔偿王先生8个月的损失1128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原标题:被误开工资 低保户索赔)
郑重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京报网网:XXX(署名)”,除与京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5202099联系;本网刊登信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本文来源: 京报网
16.02.2016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