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试用期满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

04.07.2017  18:44

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6月30日下午,我校组织了试用期满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戴井岗作集体谈话,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试用期满处级领导干部14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曲雁主持,组织部副部长武森出席了会议。

戴井岗从加强学习学深悟透中央精神、强化担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以及加强班子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四个方面,对试用期满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要求。

他指出,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是我们党的优秀品格、宝贵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同时也是共产党员的重要义务。他从如何学以及学什么两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向与会人员推荐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上的三篇关于学习方法和总结十八以来党的理论的文章。他强调,履行好主体责任,最主要的是做好“看住人”和“盯住事”两点。要牢固树立“谁主管、谁负责”的观念,对分管人员开展全方位的管理监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纳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健全完善制度,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并对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将监督责任扛起来。

戴井岗要求与会人员要牢固树立纪律规矩的底线意识,要用“讲认真”的精神、“有担当”的行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强化作风建设,做好勤政廉政表率,形成“头雁效应”。要维护好班子的团结,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开好民主生活会,营造良好政治氛围。

与会人员表示戴井岗的讲话充分体现了学校党委和纪委对试用期满处级干部的关心爱护和殷切希望。会上,大家对试用期以来的学习、工作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财务处副处长严冬梅在交流时谈到,自己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同时,不断强化财务管理的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财务管理工作中,健全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强化内控、加强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加强队伍建设。

最后,学校纪委向与会的处级领导干部发放了廉政书籍《从政提醒-党员干部不能做的150件事》。

(摄影:纪委监察室)

(责编:邢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