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办防诈骗安全知识讲座暨学生公寓骨干培训

11.10.2016  17:10

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升网络电信诈骗防范能力,9月30日,学校防诈骗安全知识讲座暨学生公寓骨干专题培训在镭目报告厅举办。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东升派出所副所长于红义以“防范网络电信诈骗”为题作报告。此次培训由学校后勤服务集团、保卫保密处联合主办,根据网络电信诈骗特点,重点针对全体学生层长、楼长、学生党支部书记及学生公寓管理干部等公寓管理骨干开展培训,推动防诈骗安全教育培训进公寓、进宿舍。现场180余名师生参加了培训。

于红义从近几年学院路高校各类侵财案件的发生情况谈起,指出网络电信诈骗已经成为侵财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随后,他结合真实案例,通过对留言、电话、短信、网站等诈骗渠道的分析,为全场师生讲解了网络电信诈骗的八种情况。他强调,广大师生一定要牢固树立防范意识,处理钱财时多思考、缓行动,杜绝“小便宜”心理,牢记“八个凡是”,预防网络电信诈骗。东升派出所民警还在现场发放了“八个凡是”宣传材料,并与师生们互动交流、热情讲解,由学生干部发放到每个宿舍。

通过此次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安全知识讲座,将安全防范知识深入公寓,切实提高我校师生对各类诈骗手段的了解,增强师生防范诈骗的意识和能力。今后,学校将进一步加强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教育和培训,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附:牢记“八个凡是”,预防电信诈骗

一、凡是遇到公检法要求汇款的,都是电信诈骗;

二、凡是遇到叫您汇款到“安全账户”的,都是电信诈骗;

三、凡是遇到通知中奖、领奖(领取补贴、网络投资和非法交易)要求先交钱的,都是电信诈骗;

四、凡是遇到“家属”出事需要事先汇款的,都是电信诈骗;

五、凡是遇到在电话中索要个人和银行卡信息以及短信验证码的,都是电信诈骗;

六、凡是遇到自称领导(老板、熟人)要求汇款的,都是电信诈骗;

七、凡是遇到让您开通网银接受检查的,都是电信诈骗;

八、凡是遇到陌生网站(链接、二维码)要登记银行卡信息的,都是电信诈骗。

(摄影:保卫保密处)

(责编:邢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