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北京海淀公检法司联合设立速裁办公区 轻刑案件速裁程序优化升级 效率更快权利保障更完善
2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两起盗窃案件,法院当日即开庭并宣判。在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与案件质量的基础上,两起案件从公安机关侦查到检察院与律师、嫌疑人进行三方量刑协商、签署具结书后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完成审判,历时均只有42小时。这是北京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贯彻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制度,推进刑事速裁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法院、法律援助律师针对认罪认罚制度作出的又一尝试。
海淀区刑事速裁程序自2015年5月运行以来一直稳步推进,形成了以公检法合署办公、免费法律援助、文书简化等为特色的海淀速裁模式。2016年,海淀区检察院共办理刑事速裁案件630余件,实现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简单案件的快速流转。在运行过程中,该区公检法司等机关多次进行会商研讨,认为在速裁程序中对部分事实清楚、证据明晰的案件,还可以进一步细化分流,在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的同时进一步缩短流转时间。海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作为公安机关除看守所外另一个集中处理案件的地点,分局各办案单位分散办理的刑事案件第一次讯问集中在这里进行,这一特性将该中心纳入改革视线。
今年2月中旬,海淀区公检法司四单位在执法办案中心设立新的速裁办公区,检察院、法院分别设立速裁办公室和速裁法庭,司法局设立值班律师,均派人值守。检察机关利用速裁办公区的便利条件,在公安分局抓获嫌疑人后,可以第一时间接触、甄选案件,受理案件后及时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在法律援助律师在场的情况下与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从宽的具结书,之后将案件快速移交法院,并在速裁法庭开庭。
以当日审判的刘某盗窃案为例,刘某于2017年2月19日16时被抓获,当日被传唤至海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心进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笔录制作,被盗物品价格鉴定等证据收集工作。该案事实清楚,证据明晰,刘某承认实施了盗窃行为。在征得刘某同意后,公安机关决定启用速裁程序办理,并为其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
同时,海淀区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的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对该案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提出意见。2月20日18时,公安机关完成该案的侦查工作并将该案移送至检察院。2月21日9时,海淀区检察院检察官对刘某进行了讯问,随后在法律援助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从宽具结书,并制作表格化起诉书。2月21日10时,海淀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并移送至法院速裁法庭。庭审10时30分开始,持续15分钟后,该案顺利审结并宣判。
从刘某被传唤至公安机关,到法院速裁法庭依法作出判决,总共历时42小时,体现了“海淀速裁模式”的优化升级,缩短了被告人的审前羁押期限,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进一步加快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简单案件的快速流转。
作者:杨永浩 胡志强 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