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冒险设摊偷卖烟花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拘

04.02.2016  16:58

  法制晚报讯(记者 林红)大兴长丰园小区一处两居室内,有居民私储大量烟花爆竹进行销售,储存条件和烟花品种均不符合北京市相关规定。销售者称自己去年就曾被查处,今年又在原处重操旧业,并表示自己“挣的就是危险钱”。

  接到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举报后,昨天下午大兴区公安分局民警对该烟花“销售点”进行了查抄,收缴48箱烟花爆竹,一人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治安拘留。

   回顾 家中冒险“设摊” 偷卖烟花爆竹

  近日,有市民反映,长丰园小区有人正经营一处爆竹销售“黑窝点”。记者暗访时,接头的兄弟俩带记者来到居民楼内的一处两居室。

  一间面积不足10平方米的卧室内,储存着“玫瑰红”、“荣华富贵”、“吉利福”等烟花爆竹,部分商品表面几乎没有任何标注。

  兄弟俩中的哥哥一家就住在这个两居室内,记者在房间内未看到灭火器等安全措施。在这间卧室门外几米处,厨房的燃气灶上还坐着锅。

  弟弟告诉记者,他们去年就曾被公安机关查处过,今年又在原处重操旧业。

  对于从事的“行业”,俩人也承认确实危险,从来不敢在屋里抽烟。

   查抄 女子否认销售事实 剩余存货被收缴

  昨天下午2时许,民警和记者一同来到这处“销售点”内。之前曾向记者销售烟花的两兄弟并不在家中,家中只有一名老人以及一对中年夫妻。

  “这些爆竹是谁存的?”面对民警的询问,老人表示是自己的儿子所购买,但由于儿子并未在家中,因此无法解释过多细节。坐在客厅内的中年夫妇也表示自己为老人亲属,对烟花的问题并不知情。

  然而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观察发现,虽然仅过了一天时间,屋内存放的烟花数量已经比之前记者探访时少了许多。曾经堆满整个墙面的盒装花炮如今只剩下原先的一半左右。“目前统计约有40余箱,其余那部分应该是已经销售出去了。”执法人员推测。

  民警对屋内的烟花数量、规格进行登记后,表示将予以没收。就在此时,老人的儿媳匆匆赶到家中,称屋内的烟花并非用于销售,只是购买后自家燃放。

  民警表示,即便老人儿媳矢口否认销售事实,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居民家中的烟花爆竹存储量也已经远远超出标准。

  当天下午,由于两兄弟迟迟没有出现,老人被民警带往派出所配合调查。

   处罚 称烟花爆竹为自己所存 老人被拘留

  今天上午,大兴区警方表示,经统计确认,昨日共收缴烟花爆竹48箱。在讯问过程中,老人最终称这些烟花爆竹是自己所储存,与其家人无关。

  因此,根据《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老人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将被处以5-10天治安拘留处罚。

  “针对春节期间的安全问题,我们在年前也做了大量的宣传、检查工作,鼓励群众协助排查工作,我们2016年查获的案件当中,一部分就来源于群众举报。”大兴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

  仅2016年1月1日至今,大兴警方就查获了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19起,治安拘留21人,共收缴非法烟花爆竹660余箱。

  目前警方除了对辖区内的社区进行住户的安全检查外,还针对非法烟花爆竹的运输方面进行监管,例如在周边城市入京线路设卡检查等。“还有就是我们也发动群防群治力量联合检查,让一些村镇主动去抵制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文/夜线报道组 记者 林红

      (原标题:楼内偷卖烟花 窝点被端)


  郑重声明:凡注明来源为“京报网网:XXX(署名)”,除与京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5202099联系;本网刊登信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