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期间 北京禁飞“低慢小”航空器

18.04.2019  20:30

  中新社北京4月17日电 (记者 于立霄)为维护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期间北京上空的绝对安全,自4月23日8时至29日24时期间,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飞“低慢小”航空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北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公安局4月16日发布《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高峰论坛期间北京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按照上级要求,自4月23日8时至29日24时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一切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和施放气球活动,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此外,孔明灯利用明火加热空气产生动力升空,且自重较轻,遇有阵风或碰撞高大建筑物后容易坠落,一旦掉落到草丛或悬挂到树枝等易燃物品上极易引发火灾。 

  按照2014年出台的《关于在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对于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单位及个人,相关部门可对其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