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上证法治论坛”在人大举办 探讨中国资本市场的现实选择和推进路径

31.12.2014  23:12

12月27日,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联合举办的第五届“上证法治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世纪馆举行。本届论坛主题为“依法治市:中国资本市场的现实选择和推进路径”。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教授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辞。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桂敏杰出席会议并作讲话。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中国证券法研究会会长郭峰、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顾功耘、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徐明、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叶林等分别做大会主旨演讲。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党委书记兼副院长林嘉,以及董安生、王轶、刘俊海、杨东等多名教授出席了会议并参与分会场讨论。来自立法、司法、执法部门和高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市场专业人士及十余家国内知名媒体百余人参加了会议。

陈雨露校长在致辞中指出,资本市场是法治中国的实践者和先行者,是中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助推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为中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带来了巨大的机遇,资本市场必将在法治的轨道上奋勇前行。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认为,要以股票的发行注册制改革为核心,以监管转型为重点,形成法治引领和保障改革创新、改革创新在法治轨道上进行的新常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甘藏春强调从历史和现实的维度准确把握我国资本市场的特点,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资本市建设的道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认为,当前需要着重完善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要求的法律框架、与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配套的民事责任制度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同时应建立多元化的证券纠纷解决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强调,检察机关有责任、有义务通过依法履行职能,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认为,应该从四中全会的决定来考虑证券领域的法治问题。上海证券交易所理事长桂敏杰提出,要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型发展。

主论坛主旨演讲环节中,五名国内知名法学家先后作了主旨发言。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教授就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的完善提出七点建议:取消或限制虚假陈述民事诉讼前置程序的适用、将虚假陈述的民事侵权责任定性为不真正的连带责任、完善虚假陈述财产损失赔偿计算办法、关于投资者损失范围的确定、完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多元化的投资者损失填补制度、关于诉讼时效问题。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郭锋认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应当重点进一步深化认识资本市场的基础功能,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与秩序,坚持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证券法》修改应遵循科学立法原则。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顾功耘提出,对社会资本投入公共企业应当予以特别保护,在类型化改革背景下,应当全面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徐明提出,国际化和市场化、法制化是中国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基本方向。国际化进程中将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与挑战,需要大力加强法制建设:改善市场运行机制,提高市场规则的透明性和有效性;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增强国际证券监管合作;重视证券法律冲突,解决法律适用问题。

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叶林就如何准确把握证券市场特性、推进证券市场法制建设提出了建议:重新解读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将风险转移和管理纳入证券市场基本功能;重新认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监管思路应转向风险披露;重新认识投资者保护的宗旨,将投资者保护作为证券法坚守的最重要底线。

分论坛在明德法学楼206、601、725会议室同时举行。在三个分会场研讨环节中,专家们围绕“资本市场法律体系建设展望”、“股票发行注册制与证券立法”、“多层次市场发展的制度构建”、“债市发展与衍生品创新的法制路径”、“资本市场监管执法”和“证券司法与多元解纷机制”等六个专题展开了富有成效的讨论。

上证法治论坛”已成功举办四届,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理论与实务界的重要讨论平台,并正在形成我国资产市场法制建设的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