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童年不因“留守”而“失守”
23.06.2015 14:02
本文来源: 妇女网
11岁的陕西男孩小豪说,已就读5年的学校,俨然已是“家”。
只不过,这个“家”里,没有爸妈——距离上一次见到父母,小豪掰着指头数了数说:“还是2012年的春节。” “想他们时,只能看看照片了。”在小豪就读的陕西省渭南市思远学校,类似“看着照片想爸妈”的情况并不罕见,在这所留守儿童比例超六成的小学,小伙伴们都有各自的方式回应“爸妈去哪儿了”的内心独白。 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进城务工潮”,让留守儿童群体也逐渐扩大——全国妇联于2013年5月发布的《我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指出,根据《中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 陕西师范大学教授邢纪彦认为,就心理学范畴而言,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有父母的地方才是家。但是,留守儿童无法享受到正常的亲情关爱,久而久之,无助感、失落感和被遗弃感逐渐形成,严重影响心理健康。 在多地发生的留守儿童生命之殇,令人揪心。对于这些缺乏父母呵护与陪伴的孩子,应该怎么办? 关爱留守儿童,已从顶层设计开始进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都作为重要的目标任务被纳入。 记者查阅中国政府网发现,2015年4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中明确,民政部是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等工作的牵头部门。 民政部相关部门负责人也证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任务分工和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工中都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工作交由民政部牵头负责。 在2015年4月召开的全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工作总结暨培训会上,关爱体系如何构建,大家已达成共识: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集中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坚持关爱行动常态化长效化,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儿童的浓厚氛围;坚持学校、家庭、社区相衔接,形成互通联动的工作机制。 让“留守”的童年得到更多关爱,妇联组织一直在努力。 2011年,全国妇联联合教育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全面启动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在19个省区市确立了40个示范试点市县区。 2013年,全国妇联、教育部等部门在2011年启动的试点项目基础上,又联合开展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试点工作。 从2014年起,江西省就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人均1元钱共260万元专项资金列入省民生项目,2015年,又将专项资金提高到人均3元钱共780万元。当地妇联组织通过积极承接政府民生项目,已在50个县建起50个“儿童快乐家园”,并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家园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至少可以容纳60名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娱乐空间;功能上要求具备住宿就餐、洗澡洗脸、洗衣晒衣、学习作业、文体娱乐等功能;家园内至少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同时组建心理抚慰、文体游戏、家庭教育等志愿者队伍。 全国妇联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还要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留守儿童父母和临时监护人的法律监护责任,提高留守儿童自我保护意识。据介绍,全国妇联仍将继续积极推进家庭教育立法,进一步强化家长的监护责任。 “有效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不仅要靠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更要强化留守儿童父母的监护责任。”这位负责人表示。 当孩子们不再需要对着父母照片诉说思念时,才会让“留守”带来的问题真正成为过去式。 编辑:alysa本文来源: 妇女网
23.06.2015 14:02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促进养老领域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民养老发〔2019〕43号
各区民政局,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