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的坚强制度保障
14.12.2016 18:11
本文来源: 水务局
江河湖泊是地球的血脉、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摇篮,是洪水的通道、水资源的载体、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这些孕育中华文明的珍贵资源,事关经济社会健康稳定,事关民生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人人责无旁贷。多年来,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江河湖泊综合治理与保护,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在推动河湖生态建设和水资源节约保护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剧,我国水安全呈现新老问题相互交织的严峻形势,而河湖水系则是复杂水问题体现最为集中的区域,不少河湖开发已经接近或超出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水体污染触目惊心,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等问题时有发生,已不同程度影响了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甚至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瓶颈。经过近10年的摸索实践、创新尝试,河长制已在许多地方开花结果,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切实可行、有力有效的河湖管理模式。解决新老交织的复杂水问题,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应当在更高层面、更深程度、更广范围推行河长制,这既是国家意志,也是人民祈愿,具有极端重要性、现实紧迫性、切实可行性。各地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把它作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完善水治理体系的“牛鼻子”,真正抓住,紧紧抓牢,用心抓好。
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植于心,把“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作为行动指南,把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作为核心任务,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工作原则,牢牢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立足点,抓住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的着力点,突出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的关键点,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的支撑点,努力实现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要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强化红线约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河湖资源永续利用;落实空间管控,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强化监管,构建科学合理岸线格局;实行联防联控,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破解河湖水体污染难题;统筹城乡水域,全面改善江河湖泊水生态环境质量,建设水清岸绿美好环境;注重系统治理,构建绿色生态廊道,永葆江河湖泊生机活力。
全面推行河长制,解决复杂水问题,必须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凝聚保护河湖强大合力。解决新老交织水问题,涉及水域、岸线、采砂、排污口设置、涉河建设项目等方方面面,涉及水利、环保、国土、交通、住建、林业等多个部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打破部门界限、行业壁垒,有效整合调动各类资源,凝聚保护河湖强大合力。只有牢牢把握责任落实这一关键,强化协调配合这个保障,构建全员参与这种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才能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担任总河长,省、市、县、乡要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各级河长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组织领导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重大问题,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督导考核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尽责。各部门要在河长的组织领导下,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各地要着力构建管护长效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等,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严格考核问责。此外,要积极引导公众参与,使“人人都是治理者,人人都是监督者”,营造全社会关爱、珍惜、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本文来源: 水务局
14.12.2016 18:11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北京市环评机构2017年度考核情况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保环境保护局
关于拟对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进行重大处罚一案的听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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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