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贯彻落实水利部等十部委视频会议精神 安排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20.12.2016 11:32
本文来源: 水务局
长江委主任魏山忠在长江委分会场参加会议,并在会后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委领导熊铁、陈琴、胡甲均、金兴平、刘祥峰参加会议。
陈雷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落实《意见》确定的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湖执法监管等六大任务,让人民群众不断感受到河湖生态环境的改善。一要确定河湖分级名录,二要注重加强分类指导,三要着力强化统筹协调。
陈雷强调,要坚持把《意见》作为总依据、总遵循,全面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一要把握总体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二要坚持高位推动,抓紧落实组织机构;三要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四要加强依法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五要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追究;六要抓好宣传引导,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视频会后,魏山忠立即主持召开会议,对长江委贯彻落实视频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魏山忠说,推进河长制是中央推进河湖管理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长江委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水利部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一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制定在长江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二要履行好流域水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监督、监测等作用,相关技术支撑单位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开展岸线规划、水质监测、河湖评估等工作,帮助沿江各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为促进长江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作出贡献。三要牢牢把握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新机遇,结合“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生态文明理念,不断提升流域机构管理能力,在长江流域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河湖管理机制。
长江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本文来源: 水务局
20.12.2016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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