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近年最大规模研究生考试作弊案一审宣判

07.08.2018  17:32

  中新社北京8月7日电 (记者 于立霄)章无涯等6人利用无线电通讯设备在全国研究生考试中,组织30余名考生作弊一案,8月7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判处6人有期徒刑4年至1年8个月不等,处以罚金4万元到1万元(人民币,下同)不等。这是近年来北京市发生的最大规模组织考试作弊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11月,被告人章无涯谋划以无线电设备传输考试答案的方式,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中组织作弊,并向考生承诺“保证考试通过”,从中获取收益。期间,章无涯购买信号发射器、信号接收器等作弊设备,张宗群等3人将信号接收器分发给考生。 

  2016年12月23日,章无涯在多家酒店开了房间,将笔记本电脑、手机、信号发射器等设备进行网络连接,并指导李倩、章峰调试作弊设备。考试当天,他们在不同地点为参与作弊的考生发送答案。6名被告人当日被警方抓获,作案使用的各类无线电设备也被警方当场起获。 

  公诉机关认为,6名被告人在考试中组织作弊,情节严重,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检方的指控,章无涯等6人均表示认可。 

  在庭审时一名被告人供述,考试当日,他们将接收器放到围巾中,让女生佩戴进入考场。一名作弊考生的证言显示,他与同事都参加了此次研究生考试,交了6万元“包过费”,在考场上他们收到了25个答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无涯等6人以无线传输的方式组织30多名考生作弊,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在共同犯罪中,章无涯等4人系主犯;被告人李倩等2人系从犯。 

  鉴于被告人章无涯等6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应依法从轻处罚。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作出上述判决。(完)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