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17.11.2014  09:46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1月17日讯     2014年,西藏自治区资源林政管理工作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
      一是今年财政部下拨了2014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7.72亿元,同时国家已将西藏国有公益林管护标准从2015年开始提高到了7元/亩,并纳入国家财政年度预算,使西藏每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总量可达10.73亿元;
      二是出台了《西藏自治区公益林管护办法(试行)》,并在林芝地区工布江达县召开森林管护工作现场会,目前正在启动19个公益林专业管护队伍的组建和站房建设工作;
      三是完成全区74个县(市、区)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的审定工作,并请示自治区政府予以正式公布二调结果。从二调数据统计看,西藏这十年森林面积增加159.02万公顷、森林活立木蓄积增加1.9亿立方米;
      四是2014年全区共下达木材生产计划为85.16万立方米,占“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40.5%;
      五是加强林地保护和占用征收林地管理工作,截至10月底,共办理占用征收林地项目41宗,占用征收林地面积338.96公顷,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610.73万元;
      六是1-10月,全区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86起,案件发生总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总量呈下降趋势,同比下降32%,查处86起,查处率100%。对拉林高等级公路违规使用林地的业主单位自治区交通厅罚款732万元并上缴国库。(西藏自治区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