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清网行动
07.04.2017 07:52
本文来源: 林业网
向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
巡护非法猎捕重点区域 对交易市场全面清理检查
记者从自治区森林公安局了解到,此次专项行动出动人员27人,出动车辆9台,持续30天,巡护行程达9300公里,其中,在野生动物分布重点区域民警徒步巡逻50余公里。“巡护区域包括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藏羚羊重点迁徙通道、集中交配区域以及非法猎捕藏羚羊的重点区域。”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同时,还对革吉县亚热乡等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的个别重点乡(镇)进行了严打整治。”
记者了解到,在整个行动过程中,行动组对毛皮交易市场、饭店、商铺等地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对非法猎捕、贩卖、加工、食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进行打击。共排查梳理案件线索6条,其中立案侦查非法猎捕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案件2起、查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政案件1起,涉案人员共5人,缴获雪豹皮1张、雪豹骨架1副、藏羚羊皮40张,藏羚羊头4个,野牦牛尾6条,北山羊皮1张、狼小腿6只,清理收缴猎捕工具铁夹130个,经核查不属于人为猎捕线索2条。
收缴猎捕工具。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群众的保护意识
与此同时,为有效提高广大牧民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专项行动小组在这次的行动开展中,通过发放宣传单、讲解典型案例和国家惠民政策、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等形式对沿途广大牧民开展了思想教育活动,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牧民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巡护过程中,专项行动小组了解到通过近几年专项打击的加强和宣传教育力度的加大,广大群众对藏羚羊、野牦牛、藏野驴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和野生候鸟的保护意识有了明显提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现象得到了明显遏制。
据悉,行动小组针对当地老百姓开展集中宣传教育8场,走村入户了解情况及宣传教育203次,受教育人数达3954人次。“通过此次区、地、县三级森林公安部门联合行动,不但有效打击了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了正在处于集中交配期的藏羚羊和野生候鸟迁徙通道的安全,同时对沿途群众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达到了专项行动预期效果。”该负责人表示。
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简介
羌塘自然保护区于1993年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0年4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羌塘在藏语中的意思是“北方高地”,特指藏北高原,平均海拔5000米以上,是我国地势最高的一级台阶,被称为“世界屋脊的屋脊”。总面积2980万公顷,它是全国第二大自然保护区,是仅次于格陵兰国家公园的世界第二大陆地自然保护区。羌塘自然保护区是高原荒漠生态系统的代表地区,这里不仅有星罗棋布的湖泊,空旷无边的草场以及皑皑的雪山和冰川,而且有众多的濒危野生动植物。
羌塘目前发现的种子植物有近500种,其中有50多种是药用植物。羌塘北部的大片地区一直被视为“无人区”,却为大量的野生动物提供了世界上最大的天然乐园。经过数百万年的自然选择,他们完全适应了这里的生存空间。生活在羌塘的动物大多是青藏高原独有的濒危野生动物,其中包括藏野驴、野牦牛、藏原羚、西藏棕熊、黑颈鹤、雪豹、藏羚羊等。这些动物只有在青藏高原被发现,是青藏高原带给人类最好的礼物。(记者 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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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2017 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