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职工帮扶救助暂行办法》为职工筑起保护屏障

26.01.2016  17:28

感谢各级工会组织对我的关怀。”西长安街地区非公企业职工王昌明接过1.7万元现金时,泪水已经溢满了眼眶。

2015年,王昌明被确诊为结肠癌,多次化疗花费了30余万元医药费。所幸后续恢复的很成功,但30余万元的治疗费让工薪阶层的家庭无力承担。就在他们一家人犯愁时,他所在的单位向西长安街街道总工会提出救助申请,街道总工会及时向区总工会申报补助。按照《西城区职工帮扶救助暂行办法》,王昌明一次性拿到区总工会补助1.7万余元。“领导、同事们对我这么关心,让我心里暖暖的。而那些救助款对当时的我们来说,也像是救命的稻草,让我对未来充满信心。我激动得都说不出话来,只有眼泪在眼圈里打转。

《西城区职工帮扶救助暂行办法》是在西城区总工会2011年制定的旧《办法》基础上根据基层工会反映的情况修订的。最明显的变化有两点,一是对困难职工、低收入职工和在职职工这三类人群的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分别在原有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了5%;二是对在职困难职工“五一”、“十一”慰问金,单亲困难女职工“三八”慰问金由每人200元增至300元。

按照《西城区职工帮扶救助暂行办法》职工罹患癌症“年度门诊、住院医疗费个人承担自付(一)、自付(二)费用在2万元(含2万元,不含自费部分)以上的,按20%给予一次性救助,最高给予一次性救助2万元”的规则对其进行救助。职工王昌明便属于这类情况。

在《西城区职工帮扶救助暂行办法》中,还对助学项目进行了修订,针对市总助学范围外未覆盖的“当年考入初中和就读高二至高三的困难职工子女”,设立了每人1000元的助学金,扩大了助学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保证“不让一名职工子女因经济困难辍学”。

京民执罚〔2019〕16号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被处罚人名称(姓民政局
2019年2月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情况
    截止2019年2月28日,我市城乡低保人员6.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