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被指欠巨额债务 女儿家遭堵锁眼涂标语

12.05.2016  18:43
  原告张甲、张乙诉称:被告柳某、杨某于2015年12月25日,纠结其他多人前往二原告住处,称二原告的父亲欠债,二原告告知其不认识被告,也不知道债务情况,但是二被告及其他多人不听劝告,采取在原告门口喷涂字迹、堵锁眼等方式干扰原告生活、破坏原告房屋。原告购买涂料、锁具对房屋进行了修复、花费大量资金和精力。故诉至法院请求二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780元、误工费2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且不得继续实施对原告房屋的侵害行为。

  二被告辩称:没有做过原告诉称的行为,原告诉称不实。二原告的父亲欠我们二人在内的四十余人共计一千多万元,长期不还,性质恶劣,不同意原告的赔偿请求。

  本案定于2016年5月18日14:00在顺义法院第2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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