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车路怒 男子扎大货司机
开车途中行至路口,声称自己被货车别了一下,货车司机又摇下车窗骂骂咧咧,激怒了韩某,双方发生互殴。打架过程中,男子韩某将货车司机扎伤。今天上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韩某在昌平法院受审。庭审时,韩某辩称自己被别得差点撞到旁边的隔离墩,吓了一跳。
指控 途中车子被别 男子持刀致他人重伤
北京昌平籍无业男子韩某,时年29岁,初中文化程度,曾因寻衅滋事罪于2010年1月29日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又因故意伤害罪于2012年4月6日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现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4月15日被昌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30日被昌平公安分局逮捕。 据检方介绍,2016年3月2日晚上11时许,被告人韩某在昌平区马池口镇白泉庄村村南开车途中,被37岁男子张某驾驶的大货车车尾别了一下,韩某一怒之下,与张某互殴。过程中,韩某持刀将张某左胸扎伤,致其膈肌破裂。
经医学鉴定,张某此次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2016年4月14日,韩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庭审 对指控“没意见” 称对方先开口骂人 今天上午10时40分,在法警的押解下,身材瘦小的被告人韩某穿着短袖T恤、短裤和拖鞋,走进了法庭。
整个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韩某说话声音很小,且吐字不清,他解释是因为嗓子不太舒服。庭审时,当法官向韩某询问对起诉书指控事实是否有意见时,韩某小声说了两次“没意见,没意见”,并表示自愿认罪。
韩某供述,事发时,大货车司机张某向右转,快要撞向自己,于是自己往左一掰轮,差点撞到旁边的隔离墩,吓了一跳。可是没想到,大货车司机张某却摇下车窗张口就骂,“后来我也跟着骂,后来两人都骂急了眼就打起来了。”
在打架的过程中,韩某随手抄起车里的一个拧螺丝的工具,扎伤了对方的肚子,张某这时表情有点痛苦,他缓缓地撩起了衣服,“我一看他肚子有点红,心想事儿大了,我打电话叫了急救车,就跑了。”
韩某交代,后来听说张某住院了,于是就想既然把人打伤了,会承担责任的,而且家里面也一直在劝,于是就向公安机关自首。
韩某说,事发当天他刚跟两位朋友吃完饭,准备驾车离开,虽然喝了点酒,但头脑还是清醒的。另外两名朋友动没动手他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其中有一个人手中拿着砖头,大概是路边捡的,什么时候拿到手里的不太清楚。
法官质疑,被害人身上有两处刀伤,胳膊上还有一处刀伤,为何说法有出入?韩某却说,自己并没有主动去扎伤对方。韩某强调自己说的全是事实,原本也想着要承担责任,再说谎就没有意义了。但对于法官的质疑,韩某始终回答不上来,一会儿说记不清了,一会儿又说自己说的就是事实。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解读
路怒是暴力犯罪形式
中国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表示,“路怒”是一种暴力犯罪的形式,只不过和驾驶有关,也和我们常说的激情犯罪等情绪性犯罪有关,实际上产生这方面的原因一是当下快节奏的生活以及嫌疑人本身家庭的生活压力积压,另一方面也来自于人的自我情绪的控制和家庭的修养。
李玫瑾介绍,在当下快节奏的城市化生活中,路怒实际上是一种缺乏自我控制能力的任性行为,这也和我们的城市陌生化的现象分不开。(来源:法制晚报 记者 唐宁) 【编辑:曾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