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放宽----11月起实行 特困家庭可申请“跳级”

29.09.2015  12:39

   2015.9.26 北京日报
  京报集团记者 肖丹
  市住建委昨天公布了由市住建委和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补贴的门槛更加宽松。从11月1日起,公租房的补贴面积上限由原来的50平方米上调为60平方米,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承租家庭,补贴比例由50%提高至70%,人均月收入1200元以上的家庭,由之前的每600元设立一档,变为每400元设立一档。       
  新规适用后,相关家庭如要想享受新政策的相关优惠,应向所在的街道(乡镇)等基层部门主动提出相应申请。
  细化档位
  从600元一档降至400元
  除了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外,其余各区均实行统一的公租房分档补贴比例。具体标准为: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所承租的公租房须通过市、区县住保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怀柔、平谷、密云、延庆区县政府自行确定本区县内公租房租金补贴家庭人均月收入和家庭总资产净值。
  对于人均月收入1200元以上的家庭,此次《通知》中将标准更加细化,由之前的每600元设立一档,变为每400元设立一档。补贴额度也有所提高,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承租家庭,补贴比例由50%提高至70%;人均月收入在1200元(不含)至1600元(含)之间的承租家庭,补贴比例由25%提高至50%;人均月收入在1600元(不含)至1800元(含)的,仍旧维持25%补贴;人均月收入在1800元(不含)至2000元(含)之间的家庭补贴比例由10%提高至25%;人均月收入超过2000元(不含)但不高于2400元(含)的家庭,补贴比例仍旧为10%。
  明确标准
  低收入家庭可领90%补贴
  2012年起,北京实施公租房租金补贴制度,中低收入家庭承租公租房,如果符合一定条件,可申请领取租金补贴,减少家庭支付房租的成本。当时,北京按照收入水平的不同,分了6档实施公租房租金补贴政策,补贴额度分别是租金的95%、90%、70%、50%、25%、10%。此前标准中前三档是以不同的廉租房家庭划分,如符合廉租实物配租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符合廉租租金补贴条件的家庭等。
  新政则是根据民政部认定的标准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标准中,享受最高95%补贴的家庭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第二档是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低收入家庭,目前该标准为人均月收入930元,他们能领取90%的补贴。
  提高面积
  从50平方米提至60平方米
  《通知》将对补贴比例95%、90%、70%的家庭补贴面积上限由之前的50平方米上调为60平方米。符合调整后标准的廉租家庭承租的公租房面积超过50平方米但低于60平方米的部分,将纳入补贴范围,其他廉租家庭仍按原有标准予以补贴,补贴力度不会降低。
  这一调整充分考虑了承租家庭的居住品质提升的需求。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廉租房、公租房已并轨,过去是廉租房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而如今已提供公租房给廉租家庭,公租房的面积上限是60平方米,家庭人口较多的廉租家庭租住的都是超过50平方米的,所以此次调整后,超出50平方米的部分也能享受到租金补贴。
  加大力度
  三类家庭可申请“跳级
  《通知》规定了补贴升档制度,加大了对重度残疾等3类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支持力度。若租金补贴比例低于95%,且申请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员、或患大病人员、或家庭成员均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且无子女,经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住保部门审核后符合提高条件的,可提高一档租金补贴。
  针对支付房租确有难度的特殊困难家庭,此次《通知》还提出建立特殊困难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机制。对于提高租金补贴后,支付公租房租金仍然特别困难的家庭,明确经相应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可由区县政府酌情提高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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