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首次受理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以高校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19.05.2015  20:49
  原告白某要求北京交通大学及北京语言大学公开硕士研究生入学及录取等相关信息,两高校作出答复,公开了部分信息。白某不服,提起诉讼。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这两起案件。据悉,两案系新《行政诉讼法》及立案登记制度正式实施后海淀法院首次受理的以高校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原告白某诉称,其申请北京交通大学向其公开其本人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相关试卷及2012年研究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同时申请北京语言大学公开2010-2013年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录取名单和相关学号的个人信息。北京交通大学和北京语言大学分别于2014年4月28日及2014年4月30日向其作出答复,仅公开了部分信息。

  白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北京交通大学及北京语言大学作出的信息公开答复书,责令已发限期内重新予以答复。

  目前,此二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责任编辑: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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