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区县政府一审行政案286件
今天上午,四中院举行落实司法改革新闻通气会。院长吴在存介绍,挂牌四个月以来,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286件,行政案件立案率达到80%以上;四中院确定了33%的法官员额,将行政人员从传统中级法院占比40%以上压缩到15%。
行政案件立案率80%以上
四中院挂牌四个月以来,已收行政案件334件,其中,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286件。总体而言,四中院的行政案件立案率达到80%以上。
“四中院是在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基础上加挂牌子组建成立的,如何维护铁中院人员稳定,实现平稳过渡是一项没有先例可循的工作”,吴在存重点介绍了四中院在人员结构、机构设置等方面解决之道,“对十余名到龄退休和符合退休政策的人员办理了退休手续。目前,四中院政法编实有84人,其中原铁路中院干警59人,从市三级法院遴选或调任的干警25人。”
法官员额比例确定为33%
吴在存详解了从市三级法院遴选法官的方式。根据审级职能、案件数量等因素,按照法官人均审理案件150件的饱和工作量进行科学测算后,确定了33%的法官员额,首批18名法官由法官遴选委员会专门从市三级人民法院遴选产生,“法官遴选委员会由法官代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市委政法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政府法制办、首都知名法律院校、市律协的代表共13人组成。”
据悉,这18名法官平均年龄近40岁,从事法律研究和法律工作的时间均达到或超过十年,研究生学历13人。另外,四中院配备占比52%的司法辅助人员辅助法官审案。
司法行政人员压缩到15%
四中院一方面将更多编制让位于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另一方面,大幅压缩司法行政人员,将司法院行政人员从传统中级法院占比40%以上压缩到15%,对压缩人员后带来的司法行政人员不足等问题,通过购买社会服务予以解决。
按照这一改革思路,目前四中院共设5个审判业务庭,一个执行局,一个综合办公室、一个监察室和两个司法辅助机构,领导班子仅由5人组成。
不再由院庭长拍板定案
除了为跨行政区划法院建设提供参考样本之外,四中院在具体的业务领域也有不少有益探索。“四中院积极推进院庭长办案机制,院庭长办案成为常态,按照规定,庭长办案数不应低于本部门法官办案平均数的50%,副庭长不低于70%”,吴在存说。
“四中院建立了专业领域资深法官会议制度,对于案件审判中的疑难法律问题以及合议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的案件,不再通过向院庭长请示汇报、由院庭长拍板定案的方式,而交由专业领域资深法官会议讨论并供合议庭参考”,吴在存介绍。
张宇 J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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