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行政处罚决定需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08.12.2014  19:40

  日前,农业部发布关于《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通知要求,主动公开的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应当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详细如下。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要求,我部对《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农政发〔2014〕3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