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北臧村镇开展1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设施非法排放管控工作
3月20日至3月31日,北臧村镇组织开展了1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设施非法排放的管控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非法排放管控,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一、动员部署。 3月20日,我镇召开了镇长办公会,结合区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3月下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15]15号)文件精神,全面部署相关工作,并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分为三组,每天对镇域内1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设施非法排放进行排查和管控。
二、摸底调查。 我镇1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设施共计23台。2014年我镇通过大力排查治理和联合执法消减1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设施共计17台,剩余6台。2015年3月21日,我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再次进行摸底调查,未发现新增非法燃煤设施。
三、落实消减措施。一是 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 二是 深入企业讲解政策,争取企业负责人的理解支持,主动配合,暂停使用燃煤设施,在规定期限前整改完毕。 三是 对污染严重的企业,采取联合执法措施,确保消减计划完成。通过排查和整治,我镇在册1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设施都已停止使用。
四、现场督查。 3月21日,区安监局督查组领导来我镇对1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设施非法排放管控工作进行督查,现场抽查2家在册企业,均已停止使用。督查组领导对我镇治理1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设施工作予以了肯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两点要求: 一是 继续加大对1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设施的执法检查力度,一经发现立即治理,做到早发现、早治理; 二是 加强配合,形成合力,争取提前完成1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设施清理工作。
我镇充分认识到开展1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设施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下一步,我镇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推进1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设施清理整治工作,争取提前完成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