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涉著作权案年收案量维持3万件 持续处于高位
中新社北京4月20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互联网法院20日通报称,该院自2018年建院以来,涉著作权案件的年收案量一直维持在3万件左右,案件数量处于持续高位,侵权纠纷呈现多发态势。
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赵瑞罡在当天的一场发布会上介绍说,2020年,该院共受理著作权案件28946件,审结27925件,结收比为96%。从结案方式上看,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21714件,占比78%;以判决等其他方式结案6211件,占比22%,息诉解纷成效明显。
从涉及作品类型来看,该院受理的著作权案主要涉及摄影作品、美术作品、视听作品、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其中,涉及摄影作品、文字作品、视听作品的案件数量居前三位,占比分别为52%、20%、18%。
从涉及的权利类型看,主要是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相关的案件,共计28604件,占比为99%。此外,部分案件还涉及署名权、复制权、广播权等权项。
该院受理的涉网著作权案件纠纷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类型化诉讼占比高,维权主体相对集中。该院受理的著作权案件中,约80%的案件呈现明显的类型化、同质化特点,且此类案件的起诉主体较为集中,具有较明显的商业化维权特点。
二是涉案作品形式丰富,新型创作成果不断涌现。科技创新推动了新型创作方式和作品样态的产生,该院受理的著作权案件中,不断出现聊天表情和红包、人工智能生成内容、体育赛事直播画面等新型作品形式。
三是涉案侵权行为多样,新型传播方式不断出现。传统传播方式被新的网络信息流动方式所替代,传统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遭遇新挑战。比如,在“配音秀”“听音识剧”“图解电影”等系列案件中,如何合理平衡权利人、传播者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为司法保护工作带来了挑战。
四是涉案技术应用繁多,新型商业模式不断呈现。在数字经济背景下,互联网领域呈现混业融合的发展态势,推动版权领域产业生态发生新变革,亟须探索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数字化版权治理体系。
赵瑞罡表示,针对互联网经济模式与技术融合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该院将不断健全典型案例培育机制,强化规则引领力,努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网络空间治理,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环境。(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