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院三项举措贯彻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

19.08.2015  12:06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怀柔院第一时间召集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全体干警进行认真学习,提出三项举措深入贯彻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
      一是加强组织学习,将“八项禁令”学深、学透。《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从擅自处置案件线索、违法使用监视居住措施、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等方面规定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的八项禁令,并明确了相应行政及法律责任。身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一线,全体干警应继续加强学习,将“八项禁令”学深、学透,将每一条禁令内化为执法办案过程中的自觉意识。要深刻认识到“八项禁令”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不能逾越的禁区、不能触碰的红线,将严格规范执法理念真正植根于内心深处,确保执法规范。
    二是规范司法行为,将“八项禁令”落到实处。全体干警要将落实“八项禁令”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负责市院交办专案办理工作的专案组成员,要将“八项禁令”落实到专案办理全过程,严格执行禁令中关于初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步录音录像等的规定,严格规范取证行为,严守办案安全纪律,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以高度的责任感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将“八项禁令”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同时,怀柔院将结合职务犯罪侦防工作实际,就案件线索管理、监视居住措施使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取证行为及办案安全纪律等出台相关制度规定,严防违法违规办案,建立规范司法长效机制。
    三是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八项禁令”发挥实效。“八项禁令”明确规定,违反禁令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及法律责任。全局干警要树立大局意识和集体意识,时刻绷紧规范执法这根弦,不仅要本人严格遵照执行“八条禁令”,对处室其他干警在办案中存在的、潜在的或可能存在的违反禁令的行为和问题要及时提醒,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案件线索处置、初查、讯问、强制措施使用及办案安全等方面有违反“八项禁令”的,怀柔院将严格按照规定加大追责力度,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让“八项禁令”成为悬在每一位办案人员头顶的一把利剑,切实规范办案人员执法行为。(王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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