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科创30条” 落实“四大”自主权

19.10.2019  16:00

  中新社北京10月18日电 (陈杭)北京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扩大科技领域选人用人自主权,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扩大管理运行自主权,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 

  18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许强在2019中关村论坛重大成果发布会上正式发布《关于新时代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科创30条”)。 

  “科创30条”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分五个部分,即加强科技创新统筹、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深化科研管理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涵盖30条改革措施。 

  为增强创新动力,“科创30条”将落实“四大”自主权: 

  一是通过编制统筹调剂使用、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以及职称评审权限下放等措施,扩大选人用人自主权。 

  二是通过财政科研项目经费调剂权下放、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 

  三是深化科研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主管部门对章程赋予管理权限的事务不得干预,扩大管理运行自主权。 

  四是推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立法,赋予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简化有关资产管理程序,加大成果转化授权力度。 

  “科创30条”崇尚人才,推出“四个优化”:一是优化培养机制,二是优化评价机制,三是优化因公出国(境)审批机制,四是优化外籍人才引进及服务机制。 

  此外,“科创30条”还将为科研管理松绑减负,推进“四个简化”:一是简化项目申报流程,二是简化评估检查流程,三是简化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四是简化进口样品通关程序。 

  在流程松绑的同时,“科创30条”明确两个“提高”:试点提高财政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核定比例至30%,部分基础研究领域可达60%,切实加大经费激励力度。 

  根据“科创30条”,北京市将主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持续提高市区两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水平,优化整合市级科技计划,创新“三城一区”(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创新治理新格局。(完)


【编辑: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