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试点三年减税超千亿

29.04.2016  15:40
        今日北京市财税部门发布,北京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三年多来累计减税超过千亿。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行之后,酒店行业、二手房交易等总体税负只减不增。
        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韩杰介绍,北京市从2012年9月1日启动营改增试点改革,截至2016年3月底,全市65.2万户试点纳税人完成税制转换,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下降45.4%,累计减税1165.8亿元。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从5月1日起,北京市开始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共涉及约33.9万营业税纳税人。北京市财政局副局长韩杰指出:“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改革工作,明确提出来一个目标,就是使所有涉及的行业税负实现只减不增。
        经初步测算,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北京市每年将新增减税420.2亿元。针对一些酒店对营改增后税率变化进行涨价,北京市税务部门认为,理由不成立,酒店整体税负下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郑怀远指出:“前几天我们召开了部分酒店行业的座谈会,有很多的五星级酒店表示,整体税负按照他们测算,降幅应该在20%左右,这次制度的设计与安排,都是按照只减不增来推进的。”一些房产交易机构散布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税负增加,催促购房人尽快交易。北京市税务部门也进行了回应。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沈永奇表示:“在二手房交易方面,营改增是平移的税率,就是原来征收的营业税是5%的,增值税还是按5%来征收,在税负上,个人二手房交易和个人出租不动产所涉及到的营改增税负只有降低不会升高。
        税率不变,但纳税基数减少,税额自然降低。举例来说,个人有一套购买不到两年的住房,以100万的价格对外转让,以前缴纳营业税按5%征收就是5万元,5月1日起,改缴纳增值税,销售额变成所卖房款中扣除款后的部分,也就是说,只对100万中的95.24万元征收5%的税,税额为4.76万元,减少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