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检验所举办新《食品安全法》讲座

15.10.2015  20:01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四部门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工作的通知》及《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北京市药品检验所于10月14日举办《食品安全法》专题讲座,全体干部职工300余人参加学习。讲座邀请原国家总局食品监管三司三处处长、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副秘书长郭海峰主讲,从《食品安全法》修订亮点、属地责任、问责事由、尽职免责等方面进行了权威解读,重点分析了“明确网络食品交易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负责人约谈制”、“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等亮点。

  此次培训是北京市药品检验所2015年法制教育系列第三讲,之前完成了新《预算法》和《合同法》培训,培训后通过发放法律读本、试卷考试、专题会议等形式帮助干部职工加深理解,学以致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