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中、高考首次英语听说机考和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英语科目听力机考、2018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听说机考、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中下旬先后举行,其中高考英语科目听力机考及中考英语科目听说考试为北京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后首次举办。为营造良好考试招生环境,排除施工对考试的影响,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以及《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服务保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12月15日、12月22日,全市所有工程一律禁止在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工程除外。12月16日8:00-15:30(高考英语听力考试期间)、12月23日7:50-16:00(中考英语听说考试期间)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建设系统施工现场停止所有施工作业。12月23日至12月25日8:30-17:00(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期间)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不得安排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
二、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要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相应考试考点信息,在考试前检查工地保障工作准备情况,考试期间要联合本区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对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工地服务保障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建筑工地,要责令整改,并联合城管执法部门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本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顾全大局,不盲目追求进度,建设单位要指导并督促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施工单位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服务保障工作,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提前做好考试前和考试期间施工计划并对外公示,接受居民的监督,抓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措施的落实。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责任,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本《通知》的要求,对检查发现的违规施工的行为,要及时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四、施工现场必须设居民来访接待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随时接待居民来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