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与清华共启创新行动计划 石泰峰邱勇出席

21.09.2015  16:24

来源:苏州日报 2015-9-20 陆晓华

  昨天,我市与清华大学在苏共同召开“苏州市——清华大学战略合作座谈会”,并签署《“苏州市——清华大学创新行动计划”合作协议》。该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创新引领行动、新型机构建设行动、产业推进行动、人才聚集和培养行动,突破高校与地方现有体制机制的限制,探索校地合作新模式;其中的创新引领行动,更是校地合作全国首创的创新举措,将有机结合国家纵向科研与地方资源及横向研发需求,促成清华大学科研成果加速在苏转移转化。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石泰峰,清华大学校长邱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清华大学与苏州的校地合作历史源远流长,双方于2005年6月签订了《关于加强全面合作的框架协议》。合作10年来,苏州100多家企业与清华大学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300多项,产学研合作金额超5亿元;共建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工作站等创新载体超100家,投入资金20亿元,有力助推了苏州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目前,有1000余名清华学子正活跃在苏州的学界、商界、产业界,成为我市各行各业领军人才集群的重要组成部分;94位清华校友在苏创办企业、设立机构,注册资本达15亿元,形成销售收入110亿元,利税37.5亿元,其中获得国家千人、省双创、姑苏领军各级人才计划支持达64人。

  石泰峰代表市委、市政府对清华大学长期以来对苏州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他强调,清华大学与苏州的产学研合作堪称校地合作的典范,双方合作十年来的历程和实践证明,清华大学与苏州的校地合作是成功的。苏州重视与清华大学的合作,作为制造业大市,苏州正推进实施“中国制造2025”,需要进一步借助清华大学的学科优势、科研实力,来推动苏州的创新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去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提出要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省委要求苏州要努力争当“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先行军排头兵。去年10月,国家批准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8+1”格局中,苏州占三席,处于核心地位。当前,苏州正加快打造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需要进一步加强与清华大学的合作。

  就苏州与清华大学进一步深度合作,石泰峰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拓展双方合作的领域和空间,创新体制机制,共建一批新型科研机构,集聚一批优秀科研成果,突出产业特色和技术所长,推动更多科研成果在苏州实现转化;二是集聚更多清华人才,苏州的文化与清华的文化有相融性,要让更多清华学子了解苏州,将更多的优秀人才输送到苏州,让越来越多的清华科研团队、海内外优秀毕业生来苏州创新创业,以人才的“蓄水池”孕育出更多科技创新的“策源地”;三是形成常态化的合作机制,每年定期就战略性、全局性、长期性问题举行高层领导会商交流,建立起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协调沟通机制,苏州将一如既往重视和推动与清华大学的合作,在人才培养、项目实施、载体建设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和有力支撑,让双方的合作结出更丰硕的成果。

  邱勇表示,苏州是清华大学在江苏合作最好的地区,过去十年,双方合作取得了显著成果。苏州不仅有优美的人居环境、良好的产业基础,更有全面周到的创新环境和服务,是创新创业的大舞台。未来,清华大学与苏州的合作,不仅要体现在规模上,还要体现在创新层次和含金量上。

  创新是全面的创新、持续的创新,创新还有区域特性,校地合作实施创新驱动要精准定位地方需求。清华大学将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提升自身创新能力,创新校地合作模式,推动清华大学与苏州的合作取得更辉煌的成果。

  市委副书记、市长周乃翔与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史宗恺代表双方签署了《“苏州市——清华大学创新行动计划”合作协议》,该合作协议总体目标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抢抓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机遇,充分发挥清华大学的科技、人才优势与苏州市的产业、环境、资金优势,探索经济新常态下清华大学与苏州市科技合作新模式,在推动技术创新、发展新兴产业及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进程中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创新行动计划包括创新引领行动专项、新型机构建设行动专项、产业推进行动专项、人才聚集和培养行动专项,初定期限为5年,与国家“十三五”同步。

  其中,创新引领行动专项是校地合作的一大创新,是在国家科技体制改革背景下,清华大学和苏州市共同进行的校地合作创新机制探索,是有机结合国家纵向科研与地方资源及横向研发需求,促使清华大学承担国家科研计划的教授或研发团队和苏州企业开展协同创新的新型产学研合作机制。主要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围绕苏州市重点产业方向,清华大学梳理整合学校承担的国家纵向科研项目(单个项目或者项目集合)或有潜力成为国家纵向科研任务的项目或团队,从自主科研中拨出专门经费立项支持,苏州市投入一定额度的经费从上述项目中进行优选支持;二是通过双方共同支持遴选的项目,使地方资源和企业早期介入清华的纵向科研,提升苏州市政府和企业在国家纵向科技计划体系的参与度、原始创新能力,促成清华大学纵向科研中产生的科研成果在苏州的转移转化;三是对于创新引领行动专项资助项目全过程中取得的科研成果,在国家政策允许下,苏州市参与项目的有关企业拥有相关成果转移转化的优先权。

  新型机构建设行动专项,依托清华大学优势学科和资源,进一步强化清华大学在苏州的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切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推进行动专项,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水平进一步加强科技金融合作,鼓励、支持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与苏州市相关机构和企业共同开展成立创投基金,推进产业化项目优先落户苏州等;人才聚集和培养行动专项,促进清华大学高层次人才在苏州的聚集和培养,推动校地合作迈上新台阶。
 
  清华大学副秘书长、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院长王涛,市领导王翔、浦荣皋、徐美健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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