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项目的通知

24.11.2014  19:3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本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加强项目储备,统筹安排好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资金使用,现就组织申报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项目主要围绕节能降耗、应对气候变化、循环经济、综合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具体申报范围详见附表。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及本市相关产业政策。不得申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4年版)》和《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4年版)》禁止、限制、淘汰类项目。

  (二)循环经济特征、节能减排和低碳建设效果明显。项目实施后具有一定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能力,能够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

  (三)具有一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以发展潜力较大的关键技术和试点工作为主,在行业内或某一地区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四)尚未完工的项目。申报项目应为拟开展前期工作或在施的项目,已完工的项目不予支持。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本次申报主体为项目建设单位,各区县发展改革委或市属行业主管部门也可集中组织申报主管领域的项目。

  (二)申报程序。

  1.确定申报项目。请各申报主体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范围和条件,根据全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确定申报项目,并做好项目建设必要性和节能减排效果评估等前期论证工作。

  2.填报项目信息。将申报项目全部纳入北京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项目储备库,实行统一管理。申报主体按储备库项目信息填报要求,逐个将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储备库。具体填报要求为:

  (1)登录市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bjpc.gov.cn),在首页顶部第二行导航菜单中,点击链接“节能环保”进入节能环保专栏,在此专栏的右下方点击链接“北京市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重点项目填报系统”,便可进入填报系统进行项目的填报工作。

  (2)本次填报为首次填报,各申报主体需要先注册用户,注册时填写的组织机构代码等用户信息一定要准确,否则进入填报系统后用户信息不能修改。

  (3)一个申报主体只允许注册一个用户,一个用户可填报多个项目。

  (4)请严格按照项目性质分类进行填报,申报主体在填报完成项目信息并审核无误后再点击“上报”,上报后的信息不允许修改。

  (5)请务必填写正确的项目联系人及手机号,填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请咨询66415588-1154。

  (三)申报时间。

  按照政府网站相关管理要求,请于2014年11月25日-30日完成项目信息录入工作,其他时间填报系统不开放。

  根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资金相关管理规定,我委资环处(气候处)将对申报项目逐项进行审核,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建设一批”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支持。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1月19日

  (联系人:资环处 王育民; 联系电话:66415588-0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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