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2016年度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第二批课题研究承担单位的公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京建发〔2016〕99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集2016年度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第二批课题研究承担单位的公告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北京市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阶段,为了加强北京市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加强建材监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开展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第二批课题研究工作。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委员会为进一步提高课题研究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建筑节能与建材管理领域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不面向个人)。
三、课题内容
1.《京津冀协同发展建筑砂石资源化利用调研》;
2.《北京市民用建筑室内绿色照明推进政策的调研》;
3.《公共建筑室内温度监控执法中的温度检测方法研究》。
四、具体要求
(一)承担单位基本条件。
1.熟悉所申报课题研究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具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备的基础条件;
2.课题组至少具有1名高级职称、3名中级职称专职研究人员,且均须具有相关领域2年以上研究经验;
3.课题团队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4.课题组须提交完整的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所有权属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5.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二)课题负责人要求。
1.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较高的理论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承接课题研究涉及领域的工作经验,熟悉北京市基本情况,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
2.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3.必须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评审会,并汇报课题研究成果。
(三)课题申报及研究要求。
1.每家单位申报不得超过2项;
2.课题研究紧扣所研究的课题内容,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工作的具体要求;
3.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汇总、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数据报告);
4.采用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使用的数据要客观、真实;
五、管理程序
(一)课题申报。
申请单位根据自身优势选择课题,如实填写《课题申报书》(详见附件2),并于2016年3月 31日(周四)12:00之前(逾期不再受理),将填写完整的《课题申报书》邮寄或送达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处。《课题申报书》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3份(密封),信封上请注明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以及“课题申报”字样,3月30日和31日两天统一接受现场报送材料。
(二)课题评审。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请单位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三)协议签订。
课题承担单位确定后,课题委托单位与承担单位签订课题研究委托协议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协议书签订后,课题承担单位未经允许,不得将课题转包、分包。
(四)过程管理。
课题承担单位按照附件1中确定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交课题研究成果报告。研究期间,除中期评审和结题评审外,委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承担单位作研究进展情况汇报。
六、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处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
邮政编码:100039
联系人:邱样娥、吴超
联系电话:010—59958900/8978
传 真:010—59958912
附件:1.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课题研究计划
2.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课题申报书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3月24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5日印发
附件:京建发【2016】99号附件1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第二批课题研究计划.xls
附件:京建发【2016】99号附件2研究课题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