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24日上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4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根据主任会议建议,本次会议议程共16项。
上午的会议先后听取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牟振江作的关于《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秦维作的关于《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草案)》的说明、关于《确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魏钢作的关于哈密市、昆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关于喀什市、疏附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关于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三个决定草案的说明;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苏国平作的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阿不都萨拉木·吾买尔作的关于检查《精神卫生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伊那木·乃斯尔丁作的关于检查《人民防空法》和《自治区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许小宁作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马明成、约尔古丽·加帕尔、董新光、张博、秘书长阿斯哈尔·吐尔逊参加会议。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史大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木太力甫·吾布力,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尼相·依不拉音,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和部分自治区人大代表,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各州、市人大常委会,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的负责同志,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李寿伟做了《反恐怖主义法的立法背景和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