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41次主任会议
23日下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1次主任会议。听取相关部门汇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各项议题情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教科工委副主任田雷振汇报组成人员对《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民侨工委主任扎坎·海依沙汇报组成人员对《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
会议决定,将根据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汇总,对两个《条例》(草案)作进一步的调研论证修改后,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财经工委副主任周勇分别汇报组成人员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计划执行、2014年本级决算、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2014年审计工作和2015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二)这5个报告的情况。
会议决定将批准决算的决议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二)的决议草案提请全体会议表决;财经工委将组成人员对审计等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汇总审签后,转送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会议听取了内司工委主任艾热提·阿力木汇报组成人员审议关于检查《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报告的情况、农工委主任黄志忠汇报组成人员审议关于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法》及《自治区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情况报告的情况。
会议决定对上述两个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汇总后,连同执法检查报告一并交给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会议听取了代表人事工委主任刘亚宁汇报组成人员审议人事任免议案的情况。会议决定将关于接受周新源辞去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草案及人事任免名单草案提请全体会议表决。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马明成、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董新光、张博、里加提·苏里堂,秘书长阿斯哈尔·吐尔逊出席会议。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钱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