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自愿每周再少开一天车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发改[2017]912号

28.06.2017  17:1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推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京发〔2016〕2号)的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京政发〔2016〕34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全民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38号)要求,积极引导和鼓励市民自愿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着力减少机动车二氧化碳及大气污染物排放,我委联合相关单位组织开展“我自愿每周再少开一天车”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减排量核算

  “我自愿每周再少开一天车”活动是指本市机动车车主自愿停驶机动车(限号当天除外),并将停驶产生的碳减排量进行出售获得相应的收益。机动车停驶一天产生的碳减排量依据我委组织开发的机动车自愿减排方法学进行核算。

  二、机动车减排量交易与抵消

  持本市牌照的机动车车主,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我自愿每周再少开一天车”,或微信小程序“北京市机动车自愿减排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按要求完成注册后参与活动。北京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机动车自愿减排量的交易代表,在交易平台上购买车主自愿停驶产生的碳减排量,车主也可将停驶的碳减排量通过交易平台进行捐赠。

  交易代表将购入的碳减排量在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出售。参与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的重点排放单位、投资机构、自然人均可自由交易车主停驶产生的碳减排量。

  鼓励本市重点排放单位购买机动车车主自愿停驶产生的碳减排量,并可用于抵消本单位的碳排放量。

  三、工作组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本项活动的统筹推进和监督管理。

  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交易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以及相关信息的核实与确认。

  自愿参与活动的本市机动车车主应诚实守信,如出现造假或骗取奖励等行为,一经核实,将取消参与资格。

  北京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按照交易规则做好机动车自愿减排交易的相关管理。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