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自住房源专配新北京人

07.04.2017  20:36

  北京市将从公租房、自住房中拿出30%的房源,专项分配给“新北京人”,也就是符合条件的非京籍家庭。记者上午了解到,相关部门将于今天起,针对具体申请条件分公租房、自住房两个公告陆续发布。

  为深化住房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平抑房价,解决“新北京人”住房困难,满足刚需,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将在公租房、自住房中开展专项分配试点。

  公租房方面,将市保障房中心持有的朝阳区马泉营项目300套和大兴区高米店项目100套房源,共计400套,拿出不少于30%即120套以上给新北京人实施专项配租,其中在本项目所在区工作的优先分配,专项配租工作将于4月7日开始启动,具体申请安排见市保障房中心网站近期公告。

  自住房情况方面,准备在自住房转化项目——昌平北京湾中拿出不少于30%的房源、约780套房源,面向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非京籍无房家庭出售,其中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家庭优先分配。具体申请事项见市住建委网站近期公告。

  值得关注的是,北京市住建委表示,此次试点后,将形成面向“新北京人”专项分配公租房和自住房的长效制度。

  此前,北京市对外地人配租的公租房房源,均是京籍无房多次选房后剩下的房源。据统计,现有已入住公租房中有新北京人1.03万户,占已入住户数的13%。自住房中新北京人已签约3000余户,约占5%,此次试点,提高了分配比例,使更多的新北京人有认同感。

  业内人士表示,试点项目还是有70%左右的房源给京籍无房家庭。同时,已有公租房对外地人配租中,均要符合限购、满足45岁以下,且从事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产业,这一点也与疏解人口并不违背。

  解读 “新北京人”的标准是什么?

  目前,北京针对外地户籍购房的标准是5年连续的社保或个税。从目前发布的信息来看,“新北京人”的定义将会更加严格,需要是稳定就业的非京籍无房家庭。

  如何界定“稳定就业”?根据目前已有部分区针对外地户籍申请公租房的指标,需要在所在区工作3年,在北京工作5年以上,而且对企业的纳税有一定要求。同时,公租房面向的主要是低收入人群,预计自住房人群会有所放宽。(来源:法制晚报 记者:陈斯) 【编辑:刘文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