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总正华•多彩嘉园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启动现场确认
由我司开发建设的住总正华•多彩嘉园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已于2015年9月27日10时,结束网上申购。截止申购结束,共25871户家庭申购,其中,已申购过其他自住房项目的家庭为16441户,首次申购家庭为9430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申购家庭现场确认工作安排
(一)地点安排
本项目现场确认地点设在北京市大兴区新源大街与永兴路交汇处住总正华•多彩嘉园接待中心举行。地铁:4号线生物医药基地站C口向南150米即到。公共交通:842路、827路、兴27路、兴28路、兴28路区间、兴21路、兴21支、兴30路、兴30支、兴48路、兴55路生物医药基地站,向南行约150米至十字路口右转即到达确认现场。自驾车:沿京开高速,黄村出口出,驶入新源大街,到达新源大街与永兴路交叉口右转路南即到。
(温馨提示:因确认现场及附近停车位紧张,建议乘坐公共交通。)
(二)时间安排
首次申请购买自住房的家庭,请申请人本人于2015年10月4日至10月8日期间到现场确认地点,在详细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确认工作。
为了确保现场确认工作有序进行,项目将安排申购家庭分批次、分时段到访。具体到场时间,我司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各家庭,请广大申购家庭务必保持网申登记的手机畅通,以免错过现场确认的通知。
(三)申请材料
首次申请购买自住房的家庭进行现场确认,应当携带下列材料: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
2.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原件;
3.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
4.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还应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原件;
5.非本市户籍家庭,还应提交有效暂住证原件;
6.港澳台家庭,应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原件;
7.外籍家庭,应提交护照及护照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原件。
如为集体户口,应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本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明文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申购家庭如对提交材料有疑问或未接到现场确认短信,均可致电我司项目热线咨询(010-56295727)。
二、项目信息公示及接待来访安排
为帮助申购家庭更准确和全面了解本项目情况,我司将在现场确认场所公示项目相关批准文件、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外立面效果图、门窗尺寸表、装修标准、配套设施及周边情况等信息。
欢迎所有申购本项目的家庭,莅临现场详细了解项目情况,为方便我司做好来访接待工作,来访前可拨打热线电话(010-56295727)进行预约。
三、已申购家庭在摇号前可撤销申请
申购家庭在详细了解本项目有关信息后,经慎重考虑,确无购买意向的,可在本项目摇号之日两个工作日前,凭申购编号、主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登陆项目网申网站或住建委自住房专栏,撤销申购本项目自住房。撤销申购家庭不再参与本项目摇号。
北京正华永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